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

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提高药学专业从业人员素质,发展我国医药事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我院拟举办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接收符合条件的人员与本院药学硕士研究生同堂学习学位课程。按有关规定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凡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全国考试”,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科研论文至少一篇(不含综述),研究论文达硕士学位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学位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一、申请学习硕士学位课程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药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参加工作3年以上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学位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

2、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未满3年或参加当年全国硕士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生,总分与单科成绩达到当年学院要求,凭成绩通知单报名并择优录取(此类考生必须参加次年全国硕士招生统考)。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向我院提出学习硕士学位课程申请时,须出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明拟学习的专业与导师。我院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时间安排

1、受理申请的时间为每年4月中旬(见当年通知),过后恕不再接受申请。

2、经资格审查后,我院将于当年5月初在本院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习费用。

3、当年9月入学。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半,院外课程须在第一学年完成。

4、次年参加全国硕士招生统考的学员的学位课程成绩只保留1年,其余学员成绩保留4年。

四、学习内容及方式

按我院相同专业研究生课程安排要求与统招生同堂学习、同卷考试。

五、学习费用

课程学习费按卫生部核准我校执行的标准收取。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一年半)10000.00元。

第二阶段:课题研究费用10000.00元。

第三阶段:答辩申请费8500.00元。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十七号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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