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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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药学院2021年度职员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综合事务办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点击数:

    学院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度职员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大人〔202131号)(下简称“通知”)相关安排,2021年度职员评聘工作于202110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聘程序

    1101日至12日为个人申报时间。申报人须通过人事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审批表,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任职文件、获奖证明、撰写的文件或调研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12日下午17:00

    2、学院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师德师风、廉政廉洁、违规违纪情况进行审查,并展示申报人材料(地点:六教204会议室,1013日至1019日)。

    3、学院职员聘任及考核工作小组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答辩(5分钟PPT),按学校下达的限额择优推荐五、六级职员岗候选人。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4、学校组织在校园网内对候选人申报信息进行公示。

    5、学校分组评议会对二级单位推荐的五、六级职员岗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五、六级职员岗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审议。

    6、校务会审议五、六级职员岗拟聘人员名单,党委常委会通过后发文并实施聘任。

    7、学校下达七至十级职员岗位的指标。学院职员聘任及考核工作小组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答辩(5分钟PPT),综合评议拟聘人选,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021 年 10 月 12 日前

    个人网上申报

    2021 年 11 月 10 日前

    二级单位择优推荐五、六级岗候选人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

    学校职员材料审核小组审核五、六级职员候选人申报材料并对候选人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召开五、六级职员岗位分组评议会

    2022 年 1 月

    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审议

    2022 年 3-7 月

    开展七至十级职员岗评聘

    三、评聘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截止到2021101日状态)。

    四、申报条件

    统计截止时间2021930日。

    五、议事规则

    校院两级评聘机构均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到会人员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即为有效,到会人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六、评聘纪律

    1、评聘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职员聘任及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2、评聘工作中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申报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聘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为保证评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对职员评聘工作有异议,可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纪委反映。(联系人:章程,联系电话:13980016960,邮箱:yxzhangcheng@163.com

    5、对采取不合理方式干扰评审工作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评聘资格。

    七、相关说明

    (一)新进校的管理工作人员:

    1、除以引进或特批方式聘任至我校职员岗位的人员外,校外新进入我校管理岗工作的人员,均须参加职员岗位竞聘。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轮最高可申报六级职员岗;其他人员本轮最高可申报七级职员岗。

    220171月后进校的助理制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按九级职员岗定级,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定级至八级职员岗,相关管理办法参见《四川大学助理制教职工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川大人〔201747 号)。

    (二)校内新转入管理岗的人员,原则上须自转岗之日起两年内进入职员管理体系并逐级晋升。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轮最高可申报六级职员岗;其他人员本轮最高可申报七级职员岗。

    (三)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纳入职员管理体系,评聘职员岗位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按照学校职员聘任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相关要求申报职员岗位,并逐级晋升。首次进入职员体系者,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轮最高可申报六级职员岗;其他人员本轮最高可申报七级职员岗。

    (四)现任中层干部若本轮自愿选择职员序列,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审议、校务会及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确认其职员职级。

    (五)按照学校“工作回避原则”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由谭畅具体经办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518206946

    (六)四川大学教育职员五至十级岗申报条件,可联系谭畅查阅。


    华西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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