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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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红叶实验奖学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事务办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6日 点击数:

    根据设奖方的要求,2022-2023学年“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红叶实验奖学奖教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实验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奖:华西药学院实验综合素质优秀、操作技能突出、严谨求实、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

    优秀实验教学课程组奖:实验教学效果好,致力于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更新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的优秀实验课程组;

    全国或省级重要学科竞赛获奖学生或项目组:以优异的实验技能代表学校在全国或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本科生或项目组。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1、实验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奖

    1)大三年级

    药学专业本科生 10

    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  2

    (2)大二年级

    药学专业本科生 10

    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 2

    2、优秀实验教学课程组 1-2个  


    备注:课程组成员包含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药用植物学实验和生药学实验作为1个课程组参评。获奖课程组3年内不重复参评。申报参评的课程组为2个及以上即开展评选;如果申报数量低于2个,则当年度此项奖励空缺。

    3、全国或省级重要学科竞赛获奖个人或项目组 (与实验技能密切相关)

    序号

    竞赛名称

    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

    5

    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生实验技能竞赛

    6

    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暨实验教学改革大赛

    7

    全国医学虚拟仿真实验创新大赛

    8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

    备注:项目参加同一赛事,获不同级别奖励时,以最高等级奖励;互联网+、挑战杯等非主赛道的国家级奖按照省级获奖进行奖励;团队参赛获奖,成员根据贡献分配奖金;未列入上述名单的竞赛,或赛事有变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经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认定后奖励。

    三、评定标准

    (一)“实验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奖”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实验综合素质优秀、操作技能突出、严谨求实、不弄虚作假;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理论课成绩及格及以上。

    (二)“优秀实验教学课程组”评选条件

    1、实验课程组近三年致力于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更新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

    2、课程组老师严谨负责,实验教学效果好,无违法违纪、不诚信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3、参看问卷星学生最喜欢的实验课程调查结果。

    (三)“全国或省级重要学科竞赛获奖”评选条件

    1、以优异的实验技能代表学校在全国或省级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奖的本科生或项目组;

    2、师生无违法违纪、不诚信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四)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均不得参加评定;

    2、在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3、在本年度实验课程学习中缺乏严谨的科学作风、弄虚作假者,不爱护实验器材或设备、造成损失数额较大者,不得参加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4、不诚信或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不得参加评定;

    5、经评审小组认定不适合参评的其他情况。

    四、评定办法

    (一)“实验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

    1、大三年级评选办法

    1)根据学生参加大三年级学年度全部实验课程学习后,各门实验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年级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别列出药学专业排名前20名、临床药学专业排名前4名的同学入围参评奖学金;

    2)入围同学自愿申请报名,由“红叶实验奖学奖教金”评审小组组织,对报名参评同学进行实验操作技能的现场考核;根据学生实验成绩与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成绩(其中实验成绩占80%,操作技能占20%)排名位列药学专业前10、临床药学专业前2名的同学入选;

    3)无异议者列入获奖名单;若评审小组提出异议,有不适合获奖者,则按排名顺序递补、复评。

    2、大二年级评选办法

    1)根据学生参加大一、大二年级全部实验课程学习后,各门实验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年级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出药学专业排名前10名、临床药学专业排名前2名的同学入围参评奖学金;

    2)入围同学自愿申请报名,由“红叶实验奖学奖教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无异议者列入获奖名单;若评审小组提出异议,有不适合获奖者,则按排名顺序递补。

    (二)“优秀实验教学课程组”评选办法

    学年度所有实验课程结束后,由评审小组组织、各课程负责人用PPT陈述实验教学及课程改革情况,新增实验项目或更新实验内容与方法,结合学生问卷星反馈各门实验课程情况等,由评审小组集体评议选出。

    (三)“全国或省级重要学科竞赛获奖”评选办法

    当年度以优异的实验技能代表学校在全国或省级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奖,填写获奖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由评审小组最终确定奖项及奖金。具体奖励额度按附件中对应各奖项实施。

    五、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红叶实验奖学奖教金”评审小组,制定并公布评选办法;

    2、学院宣传动员,评选出的优秀本科生、实验课程组或参赛项目组填写《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红叶实验奖学奖教金申请表》。学生须由本年级辅导员对其品德行为进行审核,学生课程成绩是否达到评选条件由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

    3、学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各奖项评选,评选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育基金会给予奖励。

    六、奖励实施时间及说明

    评选办法中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集体商议决定。全国或省级重要学科竞赛统计时间为202291-2023831日。奖励总额不超过捐款额度的当年利息。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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