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教工党支部、中心、学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净化和营造良好校园政治生态。学校党委制定了《四川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47号)》,并相应出台了《四川大学会议管理实施细则(川大委[2018]49号)》、《四川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川大委[2018]50号)》、《四川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细则(川大委[2018]54号)》等多个管理文件,以上文件涉及全体教职工日常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工作的方方面面。
请院内各教工党支部、学系、中心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或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逐条吃透弄懂本实施办法的具体规范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
组织学习情况,请形成学习记录、照片等材料,于7月24日前报送学院党政办,邮箱:scuyxydj@163.com。
中共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党委
2018年7月16日
来源:学院党政办 编辑: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