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我院正式启动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学院统一复试工作将于5月12—13日进行,复试名单附后,我院不另发复试通知书。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复试,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予补试。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考试生报到时间:5月12日上午8:30-9:30
报到地点:华西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华西校区第二教学楼317室)
2.复试:
复试时间、复试地点:
复试时间、复试地点:
专业名称 |
时间 |
地点 |
联系电话 |
药物化学 |
5月12日上午10:00 |
药学大楼903室 |
85503777 |
药剂学 |
5月12日下午14:30 |
药学大楼703室 |
85502532 |
生药学 |
5月13日下午14:00 |
药学大楼206室 |
85503950 |
药理学 |
5月12日下午14:00 |
药学大楼506室 |
85503938 |
临床药学 |
5月12日上午9:00 |
药学大楼507室 |
85503024 |
3.体检:
体检时间:5月9- 13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华西保健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5月13日17:30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华西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华西校区第二教学楼317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获得的奖励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文章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须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同时准备1寸近期免冠照数张。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各专业按录取总成绩录取。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
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要求,我校决定从2016年3月开始,各学院需要收取的研究生复试费不再使用手工票现场收取,全部采取学生网上自主缴费。我院缴费时间为2016.5.10-2016.5.11, 现场报到不补交复试费。
网上缴费地址:http://sf.scu.edu.cn/payment/
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密码:123456
凡未按时在网上缴复试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票据将于入学报到时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取。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5503407张老师、时老师
六、举报受理渠道:
本院举报、投诉电话与邮箱:028-85501610,slscup@163.com。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各专业复试名单:
注: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直博生已于3月份完成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
编辑: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